五,以色列关税政策
为适应其国民经济发展,近年来以色列政府根据本国对外的发展及其所需货源的情况,每年9月1日对国内进口关税进行调整,降低其国内短缺产品及原材料关税税率。进口关税分以下几类:
欧盟及欧洲自由贸易协定国家
以色列在地理方位上距欧洲较近,从欧进口有运输方便、及时、适销对路等优势,并有着传统的贸易渠道。因此,以进口的大部分产品来源于欧洲国家。而且,1975年以与欧盟国家(EU)及欧洲自由贸易协定国家(EFTA)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。以色列除对从欧盟及欧洲自由贸易国家进口个别产品——农产品等征收关税外,对其它进口的大部分产品免征关税。
其他自由贸易协议国家关税
以色列重视与其它国家发展自由贸易,1985年以与美国签定了贸易协议,此协议的一些规定则不同于与欧洲国家的规定,特别是对以色列纺织品出口到美国,不但免征所有的关税且不需配额。
以色列从1997年开始,对自由贸易协定国——加拿大进口的农业、工业产品实行免税,1999年在纺织品木材方面实行减免税。自1997年8月1日起,对自由贸易协议国土耳其的纺织品、鞋类、铝制品等实行减免税。1998年,以与波兰、匈牙利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;1999年,又与墨西哥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。
一般贸易国家关税
1991年前,以色列所制定的关税除对国内市场短缺产品免税外,对从一般贸易国家进口的非奇缺产品的关税居高不下。1991年后,以政府为快速发展其国民经济,对进口关税采取每年调整一次的新举措。对确属本国所需产品实行大部分减免税,但仍对部分进口产品征高进口税。
1.活牲畜、鱼肉蛋及制品
自1995年至今,除对一些观赏性动物征收12%的关税外,其余商品均免税。
活羊仍缴纳进口附加税,而且大多数活牲畜及家禽需进口许可证。
活鱼大都免税。但干鱼或熏鱼等征税15%或20%,部分免税。鲜肉征收从量税。兔肉、熏制猪肉等按每吨417谢克尔征税,其余免征关税。带壳禽蛋免税。
奶制品税率大都在2%或6%之间,但需缴纳进口附加税。炼乳税率仍为52%,无进口附加税。
其他动物副产品(原料),包括人发、动物鬃毛、羽毛兽骨、珊瑚等大部分免税。
2.果菜、食品
干果、坚果税率为12%或25%,个别品种免税。
蔬菜类部分品种税率为16%,很多品种免税。
小麦、玉米种征收进口附加税,其余免征关税。小麦面粉、面筋及杂粮粉免税。罂粟籽由1994年关税税率28%降到25%。
茶叶免税,一部分咖啡少量征税。